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协会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 14:23:02 浏览次数:0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遴选科技型中小入库企业,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精准帮扶服务的的主要对象,是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整体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扎实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做好。

二、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三、严格执行标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为上级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政策诉求,并做好相关企业动态监测分析,请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

1.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

2.省科技厅对各评价工作机构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审核,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企业申报集中的月份适当增加公示批次。

3.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2021年1季度集中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在孵企业的入库工作。

4.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济南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0531-66608805

高新区发改和科经部科技办:

咨询电话:0531-88875156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月20日